2015監(jiān)理工程師投資控制新教材考點:土地使用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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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建設工程投資構成
第四節(jié)工程建設其他費用、預備費、建設斯利息、鋪底流動資金的組成與計算
土地使用費
1.農用土地征用費
農用土地征用費由土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、土地投資補償費、土地管理費、耕地占用稅等組成,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。
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。
(1)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,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(chǎn)值的6〜10倍。
(2〉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,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(yè)人口數(shù)計算。需要安置的農業(yè)人口數(shù),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(shù)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(shù)量計算。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(yè)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,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(chǎn)值的4〜6倍。但是,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,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(chǎn)值的15倍。
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,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(guī)定。
(3)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,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規(guī)定。
(4)征用城市郊區(qū)的菜地,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繳納新菜地開發(fā)建設基金。
2.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
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: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、城市建設配套費、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。
(1)土地使用權出讓金:是指建設工程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,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(zhèn)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規(guī)定,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
(2)城市建設配套費: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。
?、遣疬w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:此項費用由兩部分構成,即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。拆遷補償費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遷人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予以補償所需的費用。拆遷補償?shù)男问娇煞譃楫a(chǎn)權調換和貨幣補償兩種形式。產(chǎn)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;貨幣補償?shù)慕痤~按被拆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,按平方米單價計算。在過渡期內,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,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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