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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16年公路監(jiān)理師答疑精選之風險責任的劃分

      更新時間:2015-11-23 12:31:52 來源: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 瀏覽50收藏20
      摘要   【摘要】為幫助考生更有效的備考2016年公路監(jiān)理師考試,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為考生們編輯整理了"2016年公路監(jiān)理師答疑精選之風險責任的劃分",本文主要闡述了風險責任的劃分的內容,供各位考生參考學習,希望對大家備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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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問題:

        風險責任的劃分?

        答疑:

        1業(yè)主承擔的風險責任:1特殊風險。2工程還未辦理正常移交手續(xù),業(yè)主提前使用造成工程的損害或損壞。3對于工程變動風險、合同缺陷風險、不可預見的惡劣自然條件或地下障礙風險、本國政策及法律變更帶來的政治和經(jīng)濟風險等,一般應由業(yè)主承擔。4對于經(jīng)濟方面的風險,如前述通貸膨脹,匯率、匯競限制等,依據(jù)FIDIC合同條件第70條、71條和72條,應根據(jù)實際工程中發(fā)生的費用,由為主承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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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2承包人應承擔的風險責任:1對于承包商提供的材料、工程的缺陷、施工技術和方法不完備、監(jiān)時工程倒塌等造成的工程損害,應由承包商自費負責修復。承包商對整個工程的照管的責任承擔,應從工程開工生效,一直到移交證書簽發(fā)后移交給業(yè)主照管為止。2對于單價的報價風險、材料及設備的采購風險、施工工藝和技術風險、工程進度與質量風險、因管理不善造成內部工人罷工等風險,則應由承包商承擔。對于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工程損害,若屬于非承包商設計部分,已對工程造成損害,則應由業(yè)主或設計方承擔其經(jīng)濟及其責任。3對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,業(yè)主和承包商雙方可共同或分別進行保險,若遇到風險后可向保險公司索賠以轉移和減輕風險所造成的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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