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級建造師法規(guī)講義:1Z301030建設工程代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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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Z301030建設工程代理制度
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類型
委托授權
被代理人A 代理人B(代理人的行為由被代理人負責)
代理人的行為后果由
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擔和享有 已被代理人的名義
第三人C
B在代理權限范圍內 以A名義與C進行民事活動 法律后果歸A 合同當事人是AC――代理行為具有法律意義
2、代理分類: 委托代理:由委托人委托
法定代理:監(jiān)護人(被代理人僅限于無民事行為、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)
指定代理:法院或有關機關指定.
1Z301032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和終止
(一)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
1、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設工程活動 P14頁
四種情形: 1)建設工程承包活動不得委托代理:
2)禁止全部轉包
3)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
4)主體結構由總承包人完成
2、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 P14頁
(二)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終止 P14
l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權利、義務、法律責任
l、責任承擔:一般代理―――――A承擔 (圖例中)
轉托他人復代理――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時告訴====有權代理
但緊急情況例外(為保護A利益而轉代理)
無權代理――沒有代理權、超越代理權、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====A追認有效,不追認 不追認無效。
表見代理――∈無權代理,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權代理(蓋章的空白合同書)
默示代理――∈有權代理―A知道B無權代理,但不否認==同意==A承擔后果
2、連帶責任: 授權不明――AB連帶責任
BC串謀―――連帶責任
C故意――C知道B無權代理,但仍與B實施民事活動.給他人造成損失
―BC連帶責任
違法代理―――B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但仍代理,或A知道B行為違法不反對
的――AB連帶責任
3.什么是連帶責任:權利人找誰承擔到可以 【案例】P17
【真題示例】
1.某施工設備經銷商規(guī)定其業(yè)務員按合同價5%提取獎金。業(yè)務員王某在與施工企業(yè)洽談時提出,合同定價遵守公司規(guī)定,但王某本人按每臺50元補貼施工企業(yè)。施工企業(yè)表示同意,遂與王某簽訂了訂貨合同,并將獲得的補貼款人賬。王某行為的法律 定性是( )。
A.合法行為 B.無權代理 C.不正當競爭 D.濫用代理權
2.被代理人因為向代理人授權不明確而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失,應( )。
A.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責任,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
B.由被代理人獨自向第三人承擔責任
C.由第三人自己承擔損失
D.由代理人獨自向第三人承擔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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