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《法律法規(guī)》考點:從業(yè)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
更新時間:2019-03-12 12:43:14
來源: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
瀏覽
收藏
摘要 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新一輪的考試復習開始了,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小編整理了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《法律法規(guī)》考點:從業(yè)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,供大家參考!查看更多模擬試題請關注環(huán)球網(wǎng)校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頻道。祝學習愉快!
相關推薦: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《法律法規(guī)》知識點匯總
從業(yè)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:
《安全生產法》規(guī)定追究生產經營單位有關人員法律責任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,有下列7種:
(1)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、主要負責人、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(guī)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,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;
(2)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(guī)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;
(3)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(yè)人員訂立協(xié)議,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(yè)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;
(4)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(fā)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,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;
(5)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、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;
(6)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(yè)人員不服從管理,違反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或者操作規(guī)程的。
(7)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攬賠償責任,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(zhí)行措施后,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?shù)摹?/p>
《安全生產法》對上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設定的法律責任為實施降職、撤職、罰款、拘留等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以上是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《法律法規(guī)》考點:從業(yè)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,從業(yè)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包括七種,供大家參考學習!
查看更多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備考資料可點擊文章下方"點擊免費下載>>>安全工程師試題/考點精華",更多免費資料盡在其中...
編輯推薦
最新資訊
- 2024年注安考試試題難度分析2024-11-08
- 砂輪機2024-04-16
- 突發(fā)事件監(jiān)測、預警2024-04-07
-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(fā)管理2024-03-28
- 建設各方安全生產責任2024-03-21
- 危險化學品生產、儲存安全管理2024-03-14
-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、經營、運輸安全管理2024-03-06
- 2023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考前3頁紙(全科免費下載)2023-10-20
- 2023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化工專業(yè)??贾仉y點總結【免費下載】2023-10-16
- 2023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法規(guī)??贾仉y點總結【免費下載】2023-10-16